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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2024年气田采出水拉运处置服务项目(二次)

· 2024-01-16

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2024年气田采出水拉运处置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4-XA605-FW068

( 重要提示: 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 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信息表》 中的 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 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 。 《投标信息表》(EXCEL版) 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 填写 信息错误或与 投 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2024年气田采出水拉运处置服务项目(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确保第四采油厂陕295区块采出水拉运及时,保障气井连续生产,需引进有资质单位对采出水进行拉运及处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第四采油厂陕295气田施工区域采出水拉运处置服务。气田采出水成分包含:高矿化度气田地层水、甲醇(防冻堵管线伴注),呈酸性(投产新井改造时采用酸压工艺,投产后有残酸排出),一旦泄漏或处置排放不当有环保风险。乙方负责将甲方气田采出水转运至乙方的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投标人配备符合要求的气田采出水配套处理设备设施,满足生产安全平稳运行。因采出水拉运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及外协纠纷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对给招标人造成严重影响的,招标人有权追究其责任。

2.2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气田采出水主要产生于陕295区块气田生产过程,预估拉运处置6857吨(以实际工作量为准)。根据国家环保相关规定,须对采出水进行合规转移及无害化处置。共划分1个标段,需要1名中标人,本项目预计金额240万元(不含税,包含采出水装车、运输、外协、安全处置、HSE投入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2.3服务地点:第四采油厂所辖油区。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处理厂提供环境管理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提供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包括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3.3人员要求:本项目须提供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环保负责人1人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运行调度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2023年下半年以来(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

3.4 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拟投入拉运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手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应具备符合条件的转运车辆 (车辆5台及以上,每台车需配备1名驾驶人员及1名押运员,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危货押运证) ,所有车辆需提供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行驶证(含年检合格页)及车辆照片,证件所有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人须承诺 严格按照投标文件 中 的 车辆提供运输服务 , 提供承诺函,不得擅自变更车辆,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3.5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0日)具有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合同、结算发票,若有结算资料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也应一并提供,发票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截图,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出日之后。

3.6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2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按标段缴纳),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 4 01 29 09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 20000 元 人民币,按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招标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联 系 人: 杨光

联 系 人: 曾奎、陈勇

电 话: 029-86505108

电 话: 0951-693961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xbfzxyw5b_tp@vip.163.com

招标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4 01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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