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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半塔镇塔古路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招标公告信息

· 2024-03-21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来安县半塔镇塔古路改造提升工程(二期)

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

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文名称:关于半塔镇塔古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编号:来发改审批[2023]59号

招标人

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

项目业主

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

来安县半塔镇塔古路改造提升工程(二期)

招标项目编号

czlagc202403-010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czlagc202403-010-01

建设地点

来安县半塔镇

建设规模

来安县半塔镇塔古路改造提升工程(二期),道路长约7.724Km,,现有 路面宽6.5m水泥混凝土,拟对老路病害处理后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 路结构层为6cm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 凝土,详见设计图纸。

合同估算价

10302148.74元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不高于120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以总监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项目类别

公路工程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 工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B 证)。本项目不接受投 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 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投 标。

2.投标人拟委任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 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 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信誉要求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

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 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 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 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 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 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 通知查询或承诺。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多标段投标 /

其他要求 /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 年 3 20 17 30 分至 2024 4 月 9 日 08 时00 分。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chuzhou.gov.cn/) 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

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380170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3月20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

2024年4月9日08时00分

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4月9日08时00分

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 开标地点

联合体三楼)第一开标室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 发布公告的媒介

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30日17时(投标截止 10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 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进行异议,具 截止时间及方式 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 作手册。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 联系人:于 磊、徐婷婷 联系方

及联系方式 式:18255079255、15205502920

投标保证金收取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

(√本项目对中小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 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

保证金收取 为中小企业。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声明与事实不符, 视其投标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如中标后发现投标人

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弄虚作假情形,监管部门将从重从严处理。)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 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

保。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 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

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①户名: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号:185774679953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 ②户 名: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号:6232811720000026265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 附言中注明: 来安县半塔镇塔古路改造提升工程(二期)项目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 证金,否则在开标时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 投标。

1、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可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为减轻投标人 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2、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 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 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 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 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 保险。 3、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纸质保 函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 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

投标保函要求 间,否则招标人予以拒收。

5、注意事项: (1)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 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 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 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 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 查询核实并将是否存在异常情形的核实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3)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 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 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 假的,招标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 户或由牵头人办理投标担保。 2、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本招标文 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 人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 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银行保 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文

件投标人须知第 3.4.4 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 备注 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

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应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4、中小型企业的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上述企业由评标

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相关承诺、声明及提供的材料认定。中标单位为中小

企业的,中标公示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他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登记并进行 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 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 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 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 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 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 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 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 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 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 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 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 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

重要说明 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 (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 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 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 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 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 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 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 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 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 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制作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中提供的相关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企业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 行调整。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 金均支持保函使用。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 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完善投标人信息,并在上传投标 文件环节添加联合体投标信息。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 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 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 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 3801701,4009980000。 4.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 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 文件上传。 6.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 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 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

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 自负)

特别提示

7.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 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8.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 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 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0.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 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 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1.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2.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 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 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3.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 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14.注册地在安徽省内且未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 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代替《诚信投标 承诺书》,信用报告出具有关问题可咨询滁州市信用办0550- 3035032。

联系方式(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电话 18255079255

招标代理机构名

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

来安县威尼斯花园27栋101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

徐婷婷

系人

代理机构电话 1520550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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