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20240415HT000011 二、合同名称: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液晶显示器的购销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大屏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平街549号 供应商(乙方):宁夏雅思讯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双拥路盛世花园99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0953-20341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液晶显示器 服务要求:浙江丰视FSL460UCM-FS 服务期限: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7日 服务地点: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7日 七、验收日期: 2024-04-08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王卉 王蓓蓓 陶以凡 九、验收意见: 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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